【办事指南】第五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和特药待遇认定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002036005001)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1、市本级参保人员(除门诊透析人员)向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和湘雅常德医院医保办申报。
2、门诊透析(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门诊慢病服务部(常德市武陵大道938号)进行申报。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委托人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或三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或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或三家定点医药机构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市本级查询电话0736—7812155)。
(九)监督电话:市本级0736—7817366。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药品待遇认定(002036005002)
(一)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特殊药品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四)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1.市本级参保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和申请表向特药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提出申请。2.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委托人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申请。
2.受理。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受理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委托人或授权的定点医药机构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市本级电话查询0736—7813310,7817360)。
(九)监督电话:市本级0736—7817366。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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