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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回复

2022-05-19 14:59 来源: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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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医保建复〔2022〕4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覃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保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现行相关特殊病种政策

目前,我市严格按照《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发〔2017〕93 号)文件精神,执行全省统一的特殊病种目录范围。其中,我市慢性肾功能衰竭特殊病种政策现行标准为:三级医院血液透析支付限额为4167元/月,二级医院血液透析为4000元/月,腹膜透析为3600元/月,支付比例均为90%,参保患者与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后,只需要承担支付限额的10%,即可享受门诊透析治疗,且定点医院需要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治疗方案,不能限定透析次数;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特殊病种政策现行标准为:职工医保支付限额为3000元/年,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为1800元/年,支付比例均为70%,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要承担支付限额的30%。帕金森氏病特殊病种政策现行标准为:职工医保支付限额为4000元/年,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为20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特殊病种政策现行标准为:职工医保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为20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

二、关于增加慢病报销病种和提高特殊病种报销标准

建议提出“将3期、4期的慢性肾脏病和Ⅰ型糖尿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范围。提高血透门诊、帕金森、系统红斑狼疮的报销标准。”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47号)文件精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准入标准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健、财政等部门统一制定,实现门诊慢特病制度全省统一。目前,省医疗保障局正在研究制定特殊门诊待遇政策,预计今年下半年就会正式印发,根据最新的征求意见稿精神,全省的特殊病种目录范围、报销额度、报销方式都会予以统一规范,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会积极向省局汇报,争取将3期、4期的慢性肾脏病和Ⅰ型糖尿病纳入全省特殊病种门诊范围,并适当提高血透门诊、帕金森、系统红斑狼疮的门诊报销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同时也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特此回复。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签 发 人:刘德平               联系人:荣  帅

联系单位: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6-78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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