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市医保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
说 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的经办工作。
2.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3.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经办工作。
4.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工作。
5.负责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经办工作。
6.负责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7.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筹集、支付工作。
8.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功能的应用。
9.负责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10.负责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1.参与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 负责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12.参与对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13.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参保权益部、门诊慢病服务所、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医疗救治服务部、稽核内控部、待遇审核服务所(生育保障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所、补充医疗保障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归口管理使用的事业运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58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88.69万元(经费拨款4588.69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969.77万元,下降63.46%%,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7969.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补助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458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54万元,项目支出3724.1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4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969.77万元,下降63.4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807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补助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88.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56.04万元,占1.22%;卫生健康支出4452.9万元,占97.0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7969.77万元,下降63.46%,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807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市级补助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1.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3.65万元、津贴补贴102.58万元、奖金23.85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6.8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6万元、绩效考核奖112.7万元、综治考核奖27.6万元、文明单位奖36.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87万元、住房公积金56.04万元、临时人员工资4.56万元、退休费79.75万元;公用经费143.01万元,包括:办公费43.48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85万元、福利费8.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万元。
(二)项目支出: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4.1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01万元,主要用于异地就医联网专项、DIP国家试点工作、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平台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3523.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专项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资金、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大病互助费、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4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14万元,增长8.45%。其增加原因为人员的增加和职务变动导致公务费和办公费等费用略有上涨。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4.81%。其减少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88.69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4.1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