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常德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致力在服务大局中提升实效,在改善民生中担当作为,在推进改革中破解难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医保局始终把落实信息公开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明确了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把手”总揽,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责任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力保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从行政工作经费中拿出11.5万元用于保障微信公众号、网站维护和其他媒体的宣传工作经费开支。同时,我们还将信息管理纳入了局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
(二)强化建设,规范管理。2020年4月底市医保局政务网站正式开通,严格按照市政府网站新版系统建设要求进行网站栏目设置布局。按照《常德市医疗保障局新闻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务网站和媒体平台管理。2020年市医保局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84条,“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务、政策、活动信息126篇;在湖南日报、湖南民生网、常德日报、常德融媒等各级媒体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00余篇。作为医保窗口服务的有益补充,各类媒体沟通平台架起了市民群众和医保部门沟通的桥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市医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行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4余条,包括政策类文件29条,财务信息5条,人事信息11条,工作动态95条,公告公示46条,区县信息270条,建议提案回复类12条,其他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医保信息公开主要涉及参保政策、医保待遇、经办流程、定向协议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药耗材集中招采、基金监管通报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公开方面。2020年市医保局新制作了《关于规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发〔2020〕3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除2件因属于依申请公开未公开外,其余6件均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是行政权力公开方面。梳理并公布了医保部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及处罚、行政执法事项及执法人员清单等相关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2020年市医保局发布行政管理通知公告事项50件,无行政处罚事项。
三是财务信息公开方面。2020年市医保局公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5项。
四是其他方面。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通过政务网站等形式公开信息,并明确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医保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等机构信息、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已在政务网站予以公开。
2.主动公开渠道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获取公共信息资源,市医保部门不断探索、挖掘主动公开渠道,形成了政务网络、微信公众号、纸质媒体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开网络。
(1)政务网站。常德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设置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区县动态”“法规文件”“计划总结”“财务信息”“建议提案”“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同时与市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2)政务微信。我们利用“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大力宣传医保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社会上取得较好的影响和效果。
(3)纸质媒体。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拓宽了医保宣传矩阵,宣传报道有声势、有影响,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刊发各类通讯、新闻100多篇,其中省部级报刊20多篇。2020年市医保局信息报送工作得到了省医保局表彰通报。
(四)接受市民咨询。市医保局5月份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9月参加市长热线办举办的领导接话接访活动,2020年受理12345、省信访处理系统、常德论坛等各渠道交办信访和咨询事项160件,均得到满意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6 | 16 | 22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438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保工作内容和广大群众需求,对医保待遇方面的政策公开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增强公开及时性。二是增强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增强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管的实效性,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更快捷的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力促进政务服务管理创新,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德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s://cdylbzj.changde.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常德市医疗保障局武陵大道938号817室;邮编:415000,联系电话0736-7810177)。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