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兰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升我市心理咨询服务价值认同 推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建立符合专业价值的服务定价机制
“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省医保局制定全省最高指导价,市医保局确定本市医疗服务价格不能超过省局最高指导价。目前执行的《常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常医保发〔2024〕3号)其中“心理咨询”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基层价格分别为67元/40分钟、60元/40分钟、54元/40分钟、43元/40分钟。
省医保局正在部署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的规范和调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67号),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其中“心理咨询”项目(不与心理治疗同时收取)一类、二类、三类全省最高指导价分别为80元/次、68元/次、58元/次。目前,我局正按照省局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全市心理咨询项目一、二、三类和基层价格,定价过程中将会充分听取吸纳您、各类医疗机构及有关方面对“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定调价的意见,做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安排。
另外,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63号)精神,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程序申报批准后,可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将指导和规范管理有关公立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价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心理咨询方面特需医疗服务。
二、关于积极争取并配合推动心理咨询纳入医保支付
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国家医保局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均按照规定给予支付。市州须严格遵守国家医保“三个目录”,无调整权限。目前,“心理咨询”项目属目录外项目,按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一步,我局将及时向省局反馈代表建议,争取将“心理咨询”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强化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核心能力建设,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与质量监督
目前,全市共30家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已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12356心理援助热线2025年接听咨询2439人次,提供免费基础服务。2025年组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7人,举办各类心理健康专业培训累计覆盖1100余人次,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规范化管理,核心指标达标率均超97%,并推动“五帮一”团队数字化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下一步,我市加强对医疗机构内设心理科室的质量监督与规范管理,持续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准。
四、关于实施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计划,构建“家-校-社-医”协同联动的服务网络
目前,我市现有普通中小学校536所,在校学生54万余人。近年来,市教育局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常德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学校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全市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788人,建设心理辅导室455间,基本实现应配尽配。2025年秋季学期,全市所有学校均开展了心理健康全员普测,建立“一生一策”成长档案,对预警学生及时开展访谈干预。教育部门联合妇联、卫健等部门开展“向阳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累计举办线下活动682场,线上线下惠及家长70余万人次。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医教协同”机制,明确学校心理辅导室与医疗机构心理门诊的转介标准和流程,确保学生心理问题在基层得到初步干预后,需要专业治疗时能顺畅转诊至医疗系统,形成“前端预防、初级干预、专业诊疗”的闭环服务。推动卫健、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整合学校心理咨询室、社区心理服务站、医疗机构心理门诊等资源,构建覆盖全人群、全周期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同时也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签 发 人:刘德平 联 系 人:康存新
联系单位: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781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