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医保提复〔2025〕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刘保湘、张丽华、王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综合改革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试点范围,强化政策宣传。
自澧县开展门诊统筹综合改革以来,省医保部门领导多次来我市开展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调研,并对我市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总结拓展2024年常德居民普通门诊综合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6月10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下发《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化改革试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各市州根据县市区自主申报结果原则上确定不少于1个地区实施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在试点地区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形成“资金包”,统筹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等形成“政策包”,集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门诊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形成“服务包”,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按照“总额预算、包干支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开展按人头付费的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
目前我局根据省局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1.确定试点范围。为确保基金稳健运行、改革稳妥实施,计划按照由点带面、梯次推进的原则开展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经区县自主申报,确定石门县和澧县作为省级试点区县,全面实施改革;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择2个左右乡镇(街道)启动改革。今后年度,各县市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改革推进情况,适当扩大范围直至全面覆盖。
2.起草工作方案。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常德市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了各区县市、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常德市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将于7月份扩大推进。
3.配置信息系统。我局已按照上级改革试点政策规定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政策配置,待试点方案正式印发后全面上线。
前期我市已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多轮次宣传居民普通门诊改革工作。下一步,市县医保部门将联合同级卫健等部门继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社交媒体、电视广播开展宣传的同时,也组织宣传队伍进乡镇、进社区、进屋场,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详细解读签约流程、待遇标准等,提高政策知晓度,合理引导预期,营造门诊综合改革试点良好氛围。
二、关于强化部门职责,加强基金监管。
门诊统筹综合改革涉及医保、财政、卫健等多个部门,为形成最大工作合力,已报请市政府成立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机制,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试点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门诊统筹改革相关工作。
同时,根据省医保、卫健部门的计划安排,市县两级医保和卫健部门将对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同部署、同实施、同评估、同监管,将居民有效签约率、签约参保人在签约医院门诊就诊率、签约参保人普通门诊个人负担比例、政策知晓率、服务满意度等内容作为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重要评估指标,与基金结余留用挂钩。同时医保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签约履约、医疗行为、药品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签约、冒名就医、虚列费用等违规行为,对涉及到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肃处理。
三、关于激发村医活力,加大财政支持
2024年,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常德市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卫发〔2024〕12号),适当给予评定等级的乡村医生不同标准的工作补贴,其中:一级村医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二级村医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三级村医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按月或按季发放。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纳入了我市深改委重点试点任务清单,卫健、财政、人社三部门联合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全市评定了乡村医生共计1811人,其中一级47人,二级818人,三级946人,村医队伍平均年龄从55.78岁下降至49.2岁。2025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行动已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综合改革试点相结合,赋能健康守门人,为居民提供全链条管理服务,推动基层首诊制度落地见效。
为支持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上级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各地一定的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资金,2022年至2024年,上级共下达我市医保能力建设资金1800万元,在这些资金的支持下,我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医疗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同时也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
签 发 人:刘德平 联 系 人:王璇
联系单位: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781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