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09-08 14:50 来源: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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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的经办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经办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工作。

(五)承担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经办工作。

(六)承担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七)承担市本级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筹集、支付工作。

(八)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九)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和清算工作。

(十)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一)参与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 承担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承担对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参保权益部、门诊慢病服务所、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医疗救助服务部、稽核内控部、待遇审核服务所(生育保障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所、补充医疗保障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无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故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309.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7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收入的增加。支出总计1309.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3万元,增长2.48%,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0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77万元,占93.46%;项目支出85.66万元,占6.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09.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7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收入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09.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3万元,增长2.48%,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73万元,增长2.48%,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1.06万元,占94.78%;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占比5.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6.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5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长和医保服务能力提升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5.16万元,支出决算为6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上涨导致公积金基数的调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64.8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因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导致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线上的业务沟通,节约开支,减少不必要的业务往来。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2.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因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导致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8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1.47万元,减少23.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节约不必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20.4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万元,占79.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103人次,主要是工作汇报、国家医保局医保信息也无贯标工作验收、DIP支付方式改革调研、交叉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主要是汽车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和油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68万元,增长42.01%。主要原因是:为提升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的支出增加。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99万元,较少14.47%,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6万元,用于召开全省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动员会,人数39人,内容为关于全省医保经办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召开DIP改革行动三年计划会,人数25人,内容为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计划的相关内容;召开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座谈会,人数10人,内容为关于全省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相关内容;召开DIP试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深入推进DIP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召开DIP业务交流学习会议,人数218人,内容为交流学习DIP支付方式改革业务知识。以上会议均为三类会议。2022年本单位开支培训费0万元,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有特殊人群、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7个项目,所有项目均完成年度绩效各项指标数,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报账流程实行信息化管理,总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社会公众满意度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在95%以上。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受疫情和新医保系统不完善的影响,导致个别项目当年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参保权益部、门诊慢病服务所、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医疗救助服务部、稽核内控部、待遇审核服务所(生育保障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所、补充医疗保障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人员情况

2022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64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24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

(三)主要职能

1.承担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的经办工作。

2.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3.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经办工作。

4.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工作。

5.承担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经办工作。

6.承担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7.承担市本级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筹集、支付工作。

8.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9.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和清算工作。

10.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1.参与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承担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12.承担对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13.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即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归口管理使用的DIP国家试点工作、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体检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1.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00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2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58.97万元,下降5.53%。

2.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00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8万元,项目支出188万元。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8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6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58.97万元,下降5.53%。

(五)主要工作成效

1.经办网络基本搭建。积极构建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网络。全市177个乡镇(街道)、2266个村(社区)全部能提供医保经办服务,覆盖率100%。

2.服务事项有序下沉。各区县(市)医保部门服务群众事项全部前移窗口;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10-16个服务事项下沉基层站点;门诊慢特病申报、异地就医申请、电子凭证激活等事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帮办代办点;部分学校、银行参与参保缴费工作。

3.业务办理全面提速。全面精简服务事项,优化简化业务流程19项,取消各类证明材料58个,27项经办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2项“5天办结件”改为即办件。依托“湘医保”和“湖南省医保局网上大厅”两个平台,实现31项个人业务、8项单位业务“掌上办”“网上办”。

4.民生实事超额完成。全市共有5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省任务的6倍;3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省任务的37倍。

5.改革试点落地见效。为加快推进我市 DIP 改革全覆盖工作,出台《常德市DIP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我市DIP实际付费已扩面至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际付费数据显示,我市DIP试点总体运行平稳,态势良好。2021、2022年,国家医保局两次对常德DIP试点工作进行现场评估,均给予优秀等次评价。

6.门诊共济全面启动。一是制定配套文件。出台《常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常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二是强化协议执行。拟定并组织签定了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医疗保险政策、年度预算及考核指标、违约责任等内容,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三是跟进系统改造。为确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顺利实施,信息系统能准确及时的进行费用结算,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医疗待遇,明确专人对接软件开发公司,提出全市普通门诊政策需求,并进行系统测试,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到位。

7.两定管理严格规范。一是建立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常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动态考核评价办法》,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将考核评价贯穿到日常工作全过程。二是严格评审准入。针对提交申请的医药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台账,对违规情况及时予以处理。

8.医药集采扎实推进。落实国家、省和联盟地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全年我市执行国家、省、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共计25批次,严格执行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最高降幅为96%,每批次平均降幅为48%以上,大幅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9.基金安全常抓不懈。组织集中整治“回头看”,制定《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互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7.94万元,实际完成1223.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0.63万元,实际完成171.3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69.98万元,其中运转其他类经费预算支出188万元,实际支出85.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基金管理专项、异地就医联网专项等方面;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支出3381.98万元,实际完成3339.2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专项、特殊人群体检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有特殊人群、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7个项目,所有项目均完成年度绩效各项指标数,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报账流程实行信息化管理,总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社会公众满意度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在95%以上。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受疫情和新医保系统不完善的影响,导致个别项目当年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

3.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一步掌握了2022年我市医疗保障各个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各类资金的管理经验和不足,为下一年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加强资金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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