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03 15:10 来源: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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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的经办工作。

(二)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经办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工作。

(五)承担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经办工作。

(六)承担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七)承担市本级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筹集、支付工作。

(八)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九)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和清算工作。

(十)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一)参与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 承担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承担对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参保权益部、门诊慢病服务所、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医疗救助服务部、稽核内控部、待遇审核服务所(生育保障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所、补充医疗保障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无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故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24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41万元,减少4.7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支出总计124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41万元,减少4.7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4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82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91万元,占92.85%;项目支出89.11万元,占7.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61万元,减少4.7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6.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61万元,减少4.7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61万元,减少4.7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4万元,占21.02%;卫生健康支出923.38万元,占74.06%;住房保障支出61.3万元,占4.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9.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主要为2022年度绩效奖、2023年新增人员补充经费等,因无法确定发放标准,所以年初未编制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主要为2022年度退休人员的绩效奖和医保铺地资金,因无法确定发放标准,所以年初未编制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67万元,支出决算为7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款)医疗保障经办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因绩效考核奖和医保铺地资金大于年初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0.74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73.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1.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已达到使用年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2万元,减少1.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预算的91.64%,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已达到使用年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占19.6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4万元,占80.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90人次,主要是飞行检查、支付方式改革交叉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是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万元,主要是车辆修理和加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2.88万元,增长60.05%,变化的主要原因:按财政部门要求,将临聘人员工资的部门经济科目由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为劳务费,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金额,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金额。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万元,用于召开医保练兵比武会议,人数166人,内容为全是医保知识比武,预计支出1500元;召开系统操作会议,人数26人,三类会议,预计支出2500元;召开经办工作调度会,人数12人,预计支出1000元;召开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座谈会,人数26人,预计支出1500元;召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座谈会,人数36人,预计支出2000元;召开经办体系和综合能力建设座谈会,人数22人,预计支出1500元;召开DIP业务工作座谈会,人数30人,预计支出1800元;召开居民慢特病门诊座谈会,人数20人,预计支出1200元;以上会议均为三类会议。开支培训费6.63万元,用于开展DIP形势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培训,人数700人,内容为DIP运行机制与研究、DIP下医院影响与应对、DIP背景下编码、系统操作及监控,预计支出6.9万元;2023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2、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有特殊人群、重医疗救助、大病互助、双通道等7个项目,所有项目均完成年度绩效各项指标数,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报账流程实行信息化管理,总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社会公众满意度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在9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项目当年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预算编制与财政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参保权益部、门诊慢病服务所、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医疗救助服务部、稽核内控部、待遇审核服务所(生育保障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所、补充医疗保障所。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人员情况

2023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24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

(三)主要职能

1.承担市本级各类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的经办工作。

2.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3.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经办工作。

4.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经办工作。

5.承担市本级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的经办工作。

6.承担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

7.承担市本级离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筹集、支付工作。

8.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9.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和清算工作。

10.承担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11.参与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承担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12.承担对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13.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即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归口管理使用的DIP国家试点工作、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体检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1.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245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070.19万元,上升183.8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预算收入8259万元。

2.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24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97万元,项目支出11609.77万元。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228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4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070.19万元,上升183.8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预算支出8259万元。

(五)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多层次经办体系建设

1.基层站点健全完善。全市169个乡镇(街道)、2263个村(社区)实现医保经办服务网点全覆盖,明确了基层医保事项直办和帮代办人员名单2665人。乡、村两级医保经办“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保障、有服务”,畅通“依法依规、自愿委托、全程帮办、专人代办、无偿服务”的“帮代办”便民通道,解决参保群众有事不会办、办不了和来回跑问题,激活医保服务“神经末梢”,实现医保经办“零距离”。

2.服务事项规范下沉。各区县市依据市局下发的参考清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医保参保登记等13-30个高频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站点。

3.示范创建有力有序。目前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医疗机构1个,省级窗口示范点2个、基层站点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30个。通过示范创建,形成全市统一、高标规范、智能便捷的医保经办网络。

(二)抓好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1.民生实事任务超前完成。在第一季度已全面完成2023年度医保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全市70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开通率100%;符合条件的44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43个门诊慢特病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区县覆盖率100%;全市169个乡(镇)、2263个村(社区)实现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经办服务事项直办或帮代办全覆盖,覆盖率100%。

2.门诊统筹改革稳妥落地。一是加快个人账户划拨。二是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市本级所有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和城区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00%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全市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和城区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开通率达87%;全市符合条件的1502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门诊报销。三是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全市83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实现医药机构电子处方流转应用,将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纳入常德市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结算管理,进一步发挥职工医保统筹功能。

3.DIP支付方式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实现医疗机构DIP全覆盖。全市329家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实际付费,实现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病种覆盖率96%,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超90%。二是建立完善DIP关键机制。制定总额预算管理流程及办法,建立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形成特殊病例评议机制及管理办法。在全省DIP工作中率先将转科病例、超长住院及重症学科病例纳入特殊病例评议范围,调整后创新病例结付率从32.8%提高到100%。三是创新设置中医优势病种。全省率先在DIP付费中设置中医优势病种,明确第一批纳入病种范围26个,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四是建立病种分值辅助目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调整病种目录库,针对疾病的不确定性,建立起符合常德市医疗机构实际的DIP辅助目录。五是完善DIP付费监管体系,规范智能审核,严格现场审核,注重专项审核。2023年,智能审核平台共审核常德总单据116.5万条,发现违规可疑单据15.2万条,违规拒付单据2万余条,审核拒付92万元。对智能审核中违规多、疑点多的医疗机构,进行联合现场审核。

4.药品耗材集采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效实施。一是超量完成国家、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2023年,全市执行国家、省、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共计28批次,上半年已完成的7批次中,大部分完成率超100%,其中河南十三省联盟批次完成率达223.76%。二是落实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全市共计48家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种植集中采购。三是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监测。目前我市纳入监测系统医疗机构251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6家,二级医疗机构33家,一级医疗机构212家,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物价收费标准。

(三)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1.异地直接结算取得新进展。一是全省率先开通异地就医“免备案”。9月1日起实行临时外出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免备案,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一站式”转诊服务。全市3家三级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一站式”服务,市本级9家医疗机构全部具备转诊转院资质,在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异地就医转诊备案“一站式”服务。三是扩大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在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9个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将符合开通条件的44家医疗机构全部开通43个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四是落实无第三人责任意外伤害住院费用联网结算,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2.信息平台应用取得新成效。一是大力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服务。充分依托“湘医保”和“湖南省医保局网上大厅”,实现31项高频个人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推动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应用率,8项高频单位事项可依托网厅进行办理,市本级3千多家参保单位每月参保、异动等高频业务事项网办率超过70%。二是落实零星报销线上审核全自费上传。三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积极拓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全市5家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参保人员只需通过小程序或现场扫码即可就医缴费、医保报销,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3.医保经办服务呈现新气象。一是落实“一窗办”。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机制,全市实现公共业务和权益保障等事项在任一综合窗口均可受理经办,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对政策咨询和部分易办事项设置快捷通道,大大缩短群众办事等待时间。二是倡导“好差评”。

4.人才队伍建设汇聚新动能。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岗位练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系统练兵比武活动。9月25日,在常德电视台演播厅举办2023年常德市医保系统练兵比武大赛,充分展现常德医保队伍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

(四)规范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1.落实政务服务清单。

2.规范医保基金监管。2023年全市按规定提取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风险调剂金3570万元,居民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13590万元。

3.加强两定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动态考核评价机制。二是严格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准入。2023年度,市本级新增定点医药机构66家,信息变更61家,终止医保协议4家。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定点医药机构2358家,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731家。三是全面推行电子协议网签。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签订医保电子协议,全流程“零见面”“零跑腿”,确保医保电子服务协议从办理到归档全流程安全可控、科学规范管理。四是实行日常稽核全覆盖。

4.严格经办内控检查。根据年初制定的《2023年度常德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包括市本级在内的15家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内控交叉检查,全年共开展4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2.79万元,实际完成883.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8.18万元,实际完成274.3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09.77万元,其中运转其他类经费预算支出150.4万元,实际支出89.1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基金管理专项、异地就医联网专项等方面;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支出11459.37万元,实际完成11459.3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专项、特殊人群体检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根据各区县(市)2023年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安排下达2023年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全年支出计划明细在总额控制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剂使用。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3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1.55亿,其中统筹基金14.31亿,个人账户基金7.24亿。

(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44.19亿。

(三)职工大病保险。2023年,全市职工大病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9324.62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有特殊人群、重医疗救助、大病互助、双通道等7个项目,所有项目均完成年度绩效各项指标数,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报账流程实行信息化管理,总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社会公众满意度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在95%以上。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项目当年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预算编制与财政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

3.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一步掌握了2023年我市医疗保障各个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各类资金的管理经验和不足,为下一年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加强资金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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