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医保建复〔2024〕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刘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费用逐年上涨
医疗保险是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每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由国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并由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医保局联合发文施行。省、市两级医保部门只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没有调整筹资标准权限。目前,湖南省执行的是全国最低标准。根据省医保、税务和财政等部门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我市鼎城、桃源等区县、乡镇已积极探索了一些集体经济资助参保政策,不少爱心人士也开展了参保资助。医保部门直接服务群众,非常理解群众期盼。市医保部门已连续多年向上级反映“医保费用逐年上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汇报反映,做好宣传解释,落实惠民政策,用优质便捷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二、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
为持续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力争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创新“线上”宣传。组织开展“医保好声音”、趣味小视频制作,讲述参保受益故事。整理制作“医保政策二维码”、在医院、药店布置张贴,参保人手机扫一扫即可实现医保政策“码上查”。二是多彩“线下”宣传。充分发挥医保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作用,在医保服务窗口、医院、药店开设服务驿站,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明确专人宣讲。联合“百姓大舞台”送戏下乡活动,编排方言小品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医保政策。三是精准“互动”宣传。开展医保政策“五进”(进单位、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屋场)和点亮“开学季”活动,组建“医保政策宣传小分队”与群众现场互动,结合参保案例算好经济账、家庭账,得到群众认可,大大调动了参保积极性。
三、关于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种类
自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卫生行政部门对政府举办的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占比有明确要求,且每年均呈上升趋势,2024年要求品种数量占比分别为不低于75%、45%和30%,政策留给基层选择非基本药物的空间十分有限,且很多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均为非基本药物,如基层常用的三九感冒灵颗粒、碳酸钙D3片等群众需求量大,认可度高的药品,都属于非基本药物范畴,不能大量采购。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对医疗机构有完成用量的考核,医疗机构会充分考虑其自身特征提出需求,例如根据本院优势科室情况,采购向日常用量大的药品倾斜,小众类药品往往难以顾及。
为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卫健部门将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积极向省卫健委反映相关情况,建议在下一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对基本药物种类进行扩容,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金额及品规占比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二是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作用。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医院统一药品目录,可采购药品达1000余种,满足基层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紧缺药品应急采购机制,常态化开展短缺药品监测信息直报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常用短缺药品及时上报,及时分析原因,及时配送,确保人民群众用药能够得到保障。四是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连接使用共享中药房,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药代煎配送到家服务,方便群众看中医、用中药。
四、关于完善居民门诊报销政策
根据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不仅可享受住院报销,还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和“两病”报销政策,即: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含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时,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一年最高实际报销350元。“两病”患者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报销,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和“两病”门诊报销均可在基层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参保居民只需支个人付自付部分即可。
五、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定点
近年来,市医保部门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作为医保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拓宽报销渠道,引导服务下沉,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市共有1500多家行政村卫生室和680家非行政村卫生室开通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两病”业务定点,参保群众可在定点村卫生室享受看病购药“一站式”报销。2023年全市共37.3万人次在定点村卫生室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费用总金额2817.32万元,基金支出1577.72万元。下一步,医保部门将联合卫健部门,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专项辅导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确保村卫生室稳妥有序开展门诊统筹业务。
医疗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三医联动改革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医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部门的大力支持。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签 发 人:刘德平 联 系 人:王璇
联系单位: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781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