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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06 16:44 来源: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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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医保建复〔2024〕2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成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县级医保资金由区县统筹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医保部门、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职工医保征缴力度”的建议

“没有参保就没有医保”,参保征缴工作一直是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2020年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湘人社规〔2020〕21号)文件明确,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由医保部门负责,申报、缴费业务由税务部门负责。根据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第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是居民医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居民医保管理职能”,第五条“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参保权益记录、医疗服务协议”,第六条“税务部门参与制定居民缴费政策;负责受理缴费申报、保费征收、会同核算”等,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税务部门的职责。

总的来看,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关于医保征缴方面工作职责界定较为明晰,自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从人社部门划转税务部门以来,税务部门积极履责、优化服务,全市医保征缴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一是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全市职工医保每年均超额完成年度预算收入,城乡医保超额完成人数目标,全市医保参保覆盖率完成了常住人口的95%以上。常德市、汉寿县、桃源县、安乡县、鼎城区、临澧县医保局获得“2023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荣誉。二是努力提高征管质效。职工医保方面,全市税务系统严格按照医保部门推送的参保信息进行征收,对年度基数申报严把控,并通过日常催报催缴、创新公告催缴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欠费管理,确保职工医保按期足额缴纳。城乡医保方面,积极联合医保部门开展缴费、待遇等政策宣传,畅通缴费渠道,通过协助解决代征手续费问题提高代征人员积极性等手段,确保城乡居民及时缴、放心缴。三是持续优化缴费服务。全市税务系统畅通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缴费单位可实现申报、缴费、查询、票证打印“一分钟”高效办理;开通了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线上缴费渠道,让城乡居民可以实现24小时足不出户居家缴费,并在全市2268个行政村(社区)设置智能POS机7000余台,开通11家银行柜台服务,老年缴费人和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也能就近办。

下一步,市县两级医保、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医保征缴力度,确保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基础稳固。

二、关于“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可持续的征缴机制”的建议

1.缴费标准的制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每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由国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医保局联合发文施行。目前,湖南省执行的是全国最低标准。

2.参保困难资助。医保征缴工作充分考虑了困难群体,地方财政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乡村振兴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资助50%。2024年,常德市享受参保资助的困难对象约23.77万人,救助资金支出近7000万元。同时,根据省医保、税务和财政等部门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鼎城、桃源等区县、乡镇已探索了一些集体经济资助参保政策,不少爱心人士也开展了参保资助。

3.参保激励政策探索。您反映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上涨群众压力大问题,省市人大、市医保局已连续多年向上级反应。2023年10月、2024年2月国家医保局前任局长胡静林、副局长黄华波先后来湖南调研居民医保参保问题、2023年11月秦国文副省长率省人大代表常德第一小组来常调研基层医疗工作,2024年4月18日湖南省医保局就《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拟进行适当调整。今后,医保部门将继续做好宣传解释,第一时间落实惠民政策,用优质便捷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4.优化征缴服务。常德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提高医保征收效率,优化缴费服务。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医保征收的新要求,及时收集缴费人需求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机关汇报,及时给予反馈。

三、关于“由县市区统筹管理县级医保资金”的建议

(一)我市医保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情况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19〕43号)规定,湖南省各市州在2020年全面实行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统一信息系统为支撑、以统一经办管理服务为依托、以防控基金运行风险为目标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制度。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4号),从2020年10月1日起,常德市全面实行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制度,全市统一医保基本政策、统一医保基金管理、统一医保业务流程、统一医保信息系统、统筹医保重大事项。2023年末,全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账面累计结余14.33亿元(含风险调剂金3570万元),账面累计结余可支撑13.6个月。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结余15.21亿元。全市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4.02亿元(含风险调剂金13590万元),账面累计结余可支撑6.7个月。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根据2020年9月常德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的《常德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基金预(决)算与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常医保发〔2020〕23号)规定,第二十条“基金预算草案由市、县医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每年10月上旬,医保部门按照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第二十一条“市医保、财政部门要对基金预算编制方法、数据质量等进行审核,审核要素包括是否严格落实“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要求、是否细化支出业务类型和医疗机构、收支项目指标是否合理等。审核后的基金预算草案由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医保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执行。”

当前,我市医保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年度预算是由市、县医保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市医保、财政进行审核后,由市县财政、医保部门程序报同级政府审定、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执行。

(二)其他省市医保制度改革工作进展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并探索推进市地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推进省级统筹”。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以更加合理地均衡各地区间医保基金负担。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四个直辖市和宁夏、青海、海南等人口较少省份已率先实现省级统筹。

医疗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三医联动改革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医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部门的大力支持。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签 发 人:刘德平                联 系 人:马娜

联系单位: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7817397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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