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自 查 报 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我局于2018年12月25日挂牌成立,2019年4月30日人员转隶到位,组建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医保局在医保行政执法领域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医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坚持把推行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全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和法规科。2019、2020年,我局每年均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计划,在年初全市医保工作会议和半年医保工作会议上均对“法治医保”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强调。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素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备内容,组建以来,坚持每季度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并在全局开展医保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医保人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能够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三是严格管理,执纪严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年初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司法部门报告上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及依法行政相关事项,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严肃党风廉政纪律,对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不良思想苗头,及时发现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组建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干部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着力构建法治医保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市县、部门配合联动,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全面纵深开展。
一是强化考评督导。2019、2020年,我局均将区县市医保部门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情况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底检查考评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2019年法治建设相关事项在各区县市医保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分值权重达到27分,2020年分值26分。2019年全市医保工作综合考评中武陵区医疗保障局、石门县医疗保障局、临澧县医疗保障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医疗保险处获评优秀单位。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除每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外,把宪法法律列入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习内容,每年领导班子均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主讲一堂法治知识党课。在局网站及时公布部门法律法规文件和工作信息,加强普法宣传。2020年6月,为全局干部职工每人发放1本《民法典》,深入学习认真研读,为2021年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和知识储备。
三是支持司法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019年7月16日武陵区人民法院对常德惠民医院违规利用门诊血透套取医保基金案件下达《刑事判决书(〔2017〕湘0702刑初159号)》,7月17日向我局函发《司法建议书》,建议我局研究处理。我局市医保事务中心正式下达《关于对常德惠民医院的处理通知》,并在作出处理结果十个工作日内将通知文书反馈武陵区法院。
三、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做好政务公开。全面梳理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依法依规、应进必进、公开透明原则,将40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通过局网站链接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目前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我局网站对相关缴费标准、依据及缴费渠道进行了宣传和公示。制定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本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明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含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含联系电话)、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文件。
(二)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将湖南省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医保的“居民参保、生育津贴领取、异地就医结算”等三个事项的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进行优化、精简提速。凡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湘法委发〔2020〕4号)要求。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全市医保窗口无投诉举报,无违反党风、行风建设行为,对待群众耐心解释,服务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进驻窗口事项全面、授权充分、流程顺畅,无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申请材料、拖延办理时限、涉企收费不公开等情况。医保所有后台经办业务下沉前台,推进“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加快内部审核流转,后台报账支付周期由15个工作日压减到7个工作日;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取消”要求,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截止7月底,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共计办件5.3万余件。
(四)加强审查监督。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审议、签署或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2019年10月、2020年6月连续两年邀请相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代表召开联席座谈会议,累计征求工作建议30余件。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经司法部门律师库推荐和局党组筛选,聘请湖南银联(常德)律师事务所刘卫文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以“每月上门服务+单项咨询”结合模式协助我局做好相关法律事务。
四、聚焦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19工作要点》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及时开展了涉及医保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2019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2020年10月已制定规范性文件6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含文号、登记号等)均实行台账管理。
五、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和执行了《常德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工作实施办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报市司法部门。
(二)制定医保行政执法清单。根据2020年4月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出台的行政执法业务清单,结合我局职能,梳理出市医保局行政执法业务清单,细化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依据,为今后行政执法奠定基础。已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含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19年9月、2020年7月,我局40余人次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培训,2020年10月参加省局行政执法培训,11月份组织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为缓解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对未取得执法证的工作人员,督促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完善执法硬件设备。2020年采购行政执法记录仪8台、录音笔2支、笔记本电脑2台用于行政执法。
因国家、省医保部门在医保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还在起步阶段,目前我局在行政执法、行政案卷档案等方面还是空白,暂无法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六、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执法制度不完善。医保局成立时间较短,行政执法这项业务对医保系统来说还是一个新领域,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很多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行政执法以及执法监督过程中还存在部分环节和细节梳理得不是很清楚,特别是行政处罚立案标准、处罚标准还比较笼统空泛。
二是执法力量不充实。执法队伍是落实日常管理的力量保证,执法力量不足是造成医保执法力度弱、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医保部门编制紧缺,市本级及区县市医保部门基本上都只有1人从事法制工作,有的甚至无专人从事法制工作,且医保队伍中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不多,加之医保部门无专门执法机构编制,只能从业务科室抽调人手开展执法工作。目前,医保部门各业务科(股)室一般为2个人,个别仅1人,保障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已很困难,更谈不上加大力度查处多发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人员配置现状与繁重的医保执法工作之间很不匹配。
三是执法覆盖不全面。医保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赋权性行政执法方面开展较多,但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益性行政执法方面却几乎没有开展。社会一般认为只有涉及到对医药机构执法检查,才属于行政执法,甚至不清楚医保部门是否属于执法部门。
四是执法设施配备不齐全。目前,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均未配备专业的行政执法车辆,相关办公用房等硬件设施均不到位,亟需完善。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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