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严格规范基金监管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管理更新市级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当前执法人员为23人,为全市飞行检查等基金监管检查工作提供了完备的专业人力储备。全年先后组织开展两次市级飞行检查,除被检对象为起底锁定的重点问题线索对象外,检查队伍均按照随机抽选确定。二是公正严明执法。严格落实《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022年行政立案1次,经严格规范执法检查,确定行政处罚1例,办结1例。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一年来,我局严抓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审制度及说明理由制度。在严格落实公示、法审制度的同时,重点规范全过程记录制度。全过程遵循合法、客观、全面、有效的原则,运用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电子数据采集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年飞行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均实现了文字、音像等形式全过程记录。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和音像记录资料自动传输、存储、管理等设备,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
(三)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全员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和学法用法考试,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均为100%。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学习研讨行政执法方法、规范流程、工作经验等,不仅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更为依法开展医保行政执法工作夯实了基础,促使医保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清廉医保创建为抓手,今年以来,常德市医保局在《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市级层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定义,组织全市基金监管部门学习,将定点协议逐条细化、逐项赋分,不断细化违法行为分类分档,让执法行为更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确保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严密。
(五)“纪法衔接”监督全环节。在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全程督导下,我市“回头看”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同时将重大线索及时上报派驻纪检组,如年初汉寿县医保局发现的涉嫌伪造假票据、假病历资料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后,第一时间报告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强化基金监管,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社会面宣传引导,建立“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期间,全市制作电视专题专访7个,普法短视频46个,在网站、微信发布政策27条,累计点击播放39万次。用活城区30块户外滚动灯箱、91个LCD屏、150个小区718个电梯口,树展板、横幅、户外灯箱6304个,深入医院、药店、经办大厅、社区、广场,开展“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参保群众共同参与并自觉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常德市基金监管工作被中国医疗保险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宣传举措被国家医保局宣介。
二、存在问题
行政执法任务与执法人员力量不匹配。医保基金监管任务重、要求高、专业性强,监管力量、监管能力、监管手段等不足影响医保行政执法质量。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保障、专业能力执法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医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落实医保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医疗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
二是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 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专业培训学习,持续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三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大力推进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积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引入高水平的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管理,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真正形成威慑效应。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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