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第三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出具《参保凭证》(002036003001)
(一)事项名称:出具《参保凭证》
(二)受理单位: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市本级在市民之家二楼H区医保窗口。
2.线上办理:市本级在常德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部门网站:http://zwfw-new.hunan.gov.cn/)。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出具《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办结。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通过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查询)。
(九)监督电话:市本级0736—7817366。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二、转移接续手续办理(002036003002)
(一)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受理单位: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市本级在市民之家二楼H区医保窗口。
2.线上办理:市本级在常德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办理(部门网站:http://zwfw-new.hunan.gov.cn/)。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转出地经办机构生成、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个人帐户资金;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转移接续,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线上查询(通过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查询)。
(九)监督电话:市本级0736—7817366。
(十)评价渠道: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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