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常德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18号)和《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44号)的规定,按照我市2023年调价评估结果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5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常德市公立医疗机构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项目遴选和报价方案》。该方案采取医保部门制定调价规则,医院自主申报调价项目和调价金额的报价遴选方式,组织制定调价方案,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按照“总体平衡、总量控制、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原则,共调整197个项目,其中调降22个项目,调升175个项目;调降项目腾出空间5838.32万元,调升项目增加收入5345.28万元(其中14个必调升项目增加收入1480万元),增减相抵后净减493万元,和我市的调价总量持平。调降项目为检查、化验、影像类,调升项目主要是手术、康复、病理、药学、护理、临床诊疗类项目。
本次调价,调降物耗为主的影像化验类项目20个,调降过高的物理治疗和综合类项目各1个,价格平均降幅25%。调升技术劳务为主的手术类项目136个,调升药学、病理、康复、介入治疗类项目39个,价格平均涨幅27.9%。通过下调偏高的影像化验项目价格,拓展价格调整空间,用于提升技术劳务项目的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更能客观反映技术劳务价值,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和医药费用结构双重正向加速优化。由于本次调价总量没有增量,对医保统筹基金和患者人均负担均不产生影响。
上述价格调整结果,已按照医疗机构申报调价方案,定价部门按规则遴选测算和审核,市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讨论、审核通过的工作流程顺利完成,现将调价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6-7817523;来信来访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938号常德市医疗保障局809办公室。
附:常德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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