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医保局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工作
3月4日,津市市医疗保障局召开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工作启动会,各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由津市市医保局副局长沈善喜主持,医疗审核股股长肖劲松就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待遇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解释说明。会议要求,各相关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层层落实,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让医保政策更好的惠及百姓。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工作启动后,该市参保人员患有符合病种规定范围以内的门诊普通慢性疾病,可在4月15日前,按规定程序和申报条件向所在辖区医疗机构申请医疗鉴定,鉴定合格后统一报送医保局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自审核认定后开始享受相关保障待遇。
(责任编辑:王光华 编辑:印俊闻 供稿:庹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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