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签订全市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理,提高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险服务。8月17日至8月18日,津市市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分批组织召集全市各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签订《津市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书》。
会议现场
协议签订会上,首先组织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及协议药店学习了《常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并对协议进行解读。再次强调各协议医疗机构及协议药店要合法经营,熟知了解医疗保险政策;规范经营,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严禁刷卡套现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参保群众当好购药的服务员、医保政策的宣传员。
此举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光华 编辑:印俊闻 供稿:庹先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