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医保局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签约会
6月10日,澧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签约会。澧县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熊学金,党组成员、副局长蔡云参加会议。会议由医保事务中心书记、主任王勇主持。
会议现场
此次签订的协议与历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三个“不同”:第一个“不同”是协议条款采用全市统一协议蓝本,做到与市级政策同步;第二个“不同”是积极配合该县紧密医共体建设,对医共体门诊基金(含“两病”门诊基金)、普通住院基金(含县域内和县域外)和意外伤害住院基金支出实行“总额包干、分户核算、超支不补、合理结余留用”激励约束机制;第三个“不同”是在严格执行相关报销政策的前提下,允许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基金、门诊基金实行院内调剂使用,有效控制逐年上涨的住院率。
澧县医保局力争通过强化协议管理,实现从单独的医疗费用控制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双控制转变,保障基金安全。
熊学金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照协议执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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