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医疗救助解民忧 困难群众有“医”靠
“感谢你们,搭帮党的政策好,我申请的医疗救助马上就要到位了。”桃源县龙潭镇翠峰村村民邹先生对县医保局上门走访的工作人员激动地说到。邹先生今年59岁,患有高血压、冠心病、脑梗塞后遗症等10多种基础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母均已80多岁,家庭开支全靠邹先生的儿子在外打工维持。今年年初,邹先生因一氧化碳重度中毒,导致中毒性脑病,病情非常危重,先后在市县两级医院住院治疗花费6万多元,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还自费近2万元,给这个原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村医保专干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上门宣传了医疗救助政策,并协助其办理医疗救助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县医保局调查核实,最终获得医疗救助款5791.9元。
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核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让困难群众患病有“医”靠,桃源县医保局把好三个环节,狠抓医疗救助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精细化管理,切实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全面摸排,主动出击。桃源县医保局每月定期将参保个人自付高额医疗费人员名单推送给县乡村振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便于各乡镇(街道)上门排查、宣传政策,主动帮助符合政策的群众申请医疗救助,做到不漏一人,确保“应救尽救”。
政务下沉,帮办无忧。在全县413个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将医疗救助申请等医保高频服务事项下放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乡村两级医保专干积极主动为参保群众帮办代办相关手续,尽量让群众少跑腿,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医保服务。
走访核查,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入户走访核查工作,把好医疗救助最后一道关口,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今年来共落实第三类对象和再救助对象107人,救助资金66.51万元,切切实实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医疗救助的好政策。
(责任编辑:印俊闻 编辑:张道玲 供稿:熊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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