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津市:被退回的3.3万元医保报销款
8月31日,常德津市医保中心审核股办公室来了一位不同寻常的客人,他一进门就高兴地说“感谢国家医保政策好,感谢医保部门帮我解决困难”,边说着拿出身份。审核股办公室工作人员连忙招呼,“您太客气了,为参保人落实好政策、维护好权益,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希望您多帮我们宣传医保政策,号召大家积极参保”。
原来,来人姓黄,家住常德市津市新洲镇,2022年10月底,黄先生在自家菜园种菜时,不慎触电摔倒,致胸椎、腰椎爆裂性骨折,致八级伤残,治疗费用共计6万元。出院后黄先生找相关责任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赔偿,因触电事故涉及多个部门,追责赔偿程序复杂且难度较大。
黄先生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津市医保部门咨询,津市医保局在了解核实详细情况后,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依法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因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经医保经办机构或承办第三方机构调查属实后,可按规定先行支付”的规定,为黄先生讲解了医保政策并先行支付医保基金3.3万元,切实缓解了黄先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压力。为帮助黄先生维护自身权益、也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津市医保局全力协助下,黄先生意外伤害事故在2023年8月明确了责任方并获赔成功。今天,黄先生主动前来,将3.3万元及时退回至津市医保基金账户。至此,烦扰黄先生的意外伤害治疗费用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是常德津市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为民、利民、便民”医保的一个缩影。今年来,常德市医保系统不断优化流程、下沉服务,真心实意为参保群众解决问题、保障权益,全市所有169个乡镇(街道)、2263个村(社区)实现医保经办服务网点全覆盖,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备案等10多项高频业务已下沉基层网点,全市符合条件的1502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开通医保门诊统筹服务,切实将国家医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参保人,让“办事有速度,服务有温度,办好人民满意医保”真正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印俊闻 编辑:张道玲 供稿:任卜子 刘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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