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颗不超过4100 元!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定了
近日,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辖区内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不超过 4100 元。《通知》自2023年1月31日起执行。
据悉,口腔种植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本次调控主要针对医疗服务部分。《通知》明确,新增“种植体植入费”等 15 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全市政府指导价,废止“种植治疗设计”等 13 项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颜面赝复体种植修复”等9 项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我市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三级医院实际不超过4100元、二级医院不超过3690元、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320元、基层医疗机构不超过2990元。值得注意的是,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是指完成单颗常规种植牙的全流程种植,医疗机构收取的医疗服务费用上限(不包括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耗材)。调控目标的构成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费用。
《通知》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及新发布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随着患者对种植牙的需求不断增长,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日益凸显。本次调控后,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将更加透明,大幅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对于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王光华 编辑:张道玲 供稿:康存新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