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看懂市域内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可是家里老人一旦生了病,可要愁坏一大家子人了。这不,家住桃源县的王先生,今年58岁,2020年3月19日因“脾气大、大吵大闹,乱砸东西、攻击人”,家人将其从桃源县转诊至常德市康复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伴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住院365天后,于2021年3月18日出院,总医疗费用为53616.21元。出院时,直接报销44856.21元,仅自付费用8760元,报销方便、快捷。这是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后,百姓享受红利的一个缩影。
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便利的不只是百姓,也便利了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此办法后,定点医疗机构只需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结算医保费用,不再往返各个区县结算。同时,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确保基金有效运行。
那么,市域内医保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到底哪些人(情况)使用?怎么走报销流程?
1、什么是市域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中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及城镇职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哪些参保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或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二)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异地急诊人员:指在参保地外务工、旅游等因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人员。
3、市域内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
(一)异地安置人员凭户籍、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二)异地转诊人员原则上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办理。
(三)异地急诊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办理。
4、哪些情况不适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武陵、鼎城、经开、柳叶湖的参保人员在市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桃花源旅游度假区参保人员在桃源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结算。
特药、特殊病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相关业务及定点零售药店跨区域结算待条件成熟后适时、逐步纳入市级结算平台进行费用直接结算与清算。
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不纳入直接结算。
城镇职工异地就医人员其他门诊费用及城乡居民门诊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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