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年年涨,为啥?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公布,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升至400元。该标准一经公布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在《常德论坛》发帖询问此事。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回应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由国家制定,缴费标准逐年上涨,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医药费用不断增长。因物价上涨和医疗服务成本的增加,推动了医药费用的持续增长。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数据,近年来医药费用年增幅维持在8%左右。以2011年至2021年为例,全国次均住院费用从6632元上涨至11003元,10年涨幅约为66%;次均门诊费用从180元上涨至329元,涨幅更是达到了83%;而全国人均就诊次数也从4.7次提高到了6.0次,增幅约为28%。
第二,医保报销范围不断扩大。在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初期,医保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已达3088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如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第三,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原“新农合”制度时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至40%左右,现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已经大为提高,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左右、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左右、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左右。
第四,医保服务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原“新农合”时期的参合群众在本县(区)医院就诊才能报销,异地就医不仅要降低报销比例,且不能直接结算。现在,居民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本县(区)、本市(州)、本省份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事实上,国家对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上调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也大幅度上调。2003至2024年,国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从10元增长到670元。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参保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参保人要及时了解。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经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的,只要缴纳个人部分,即400元/人;如果超过12月31日再缴费,则需缴纳400+670=1070元,且要等90天以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时,自2025年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比如:2025年参保且零报销,则2026年能积累零报销激励额度;2025—2028年连续参保,2029年参保能积累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国家规定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的激励额度都在1000元以上。
(责任编辑:印俊闻 编辑:张道玲 供稿:王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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