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新政策来啦!
2024年10月1日起,《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慢特病门诊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行。
适用对象:
符合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纳入标准且正常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纳入标准:
1.有慢性肾脏病史资料。
2.近期三个月内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内生肌酐清除率)<15ml/min,或血清肌酐>=422umol/L。
3.有需要长期透析的指征。
4.指标未达上述标准,但存在尿毒症相关症状,经肾脏病专科医生诊断需要长期透析的患者。
保障范围:
血液透析、血透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相关治疗、医用耗材,及必要的检查检验、辅助用药费用。
申请备案:
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医保办理。待遇享受自审核通过的下月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1.有效身份证
2.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
3.相关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检查化验等与血液透析有关的文书资料)
4.《湖南省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填写)
常德市市本级参保人员办理地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医保办。
享受时间:
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月一次专家库抽取专家进行集中审核,患者自审核通过下月起享受待遇,有效期三年。参保患者在一个结算周期(一个自然月)内自选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保持稳定,同一结算周期内,参保患者在非登记医疗机构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原则上不纳入月度定额医保结算。
结算标准:
医疗机构级别 | 定额标准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 | 5100元/月 | 职工:90% 居民:80% |
二级医疗机构 | 4800元/月 | |
一级医疗机构 | 4200元/月 | |
参保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高于月度结算标准时,月度结算标准外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
异地就医:
1.省内异地就医:按照就医地月度定额标准结算。
2.省外异地就医:以参保地的月度定额标准为最高限额进行月度限额结算,实行就医地门诊慢特病管理。
参保患者异地就医,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应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血液透析医保咨询服务电话
(一)市本级
1.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813310
2.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咨询电话: 0736-7788132
3.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咨询电话: 0736-7893882
4.湘雅常德医院咨询电话: 0736-2120216
(二)武陵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266029
(三)鼎城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399011
(四)桃源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6681183
(五)汉寿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2859315
(六)石门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5165683
(七)澧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3120771
(八)临澧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5806629
(九)津市市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4217338
(十)安乡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4338538
(十一)柳叶湖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129121
(十二)德山经开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313921
(十三)西湖管理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2824162
(十四)西洞庭管理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504644
(十五)桃花源管理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0736-7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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