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门诊待遇新政策来啦!
9月18日,常德市医保事务中心发布消息称,10月1日起,《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慢特病门诊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行。我市按照省级标准执行,符合慢性肾衰(血透)慢特病纳入标准且正常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可享受新政策。
相较之前的血透政策,新政不仅将血液透析结算标准提高,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100元/月、4800元/月、4200元/月;其中,职工医保报销90%,居民医保报销80%。此外,新政还将以往未纳入医保范围的血液灌流相关治疗、部分医用耗材、检查检验和一些辅助用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了血透患者的总支出,进一步为患者“减负”。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患者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月度结算标准时,按实际费用和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付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高于月度结算标准时,按月度结算标准和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付费用,月度结算标准外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患者待遇享受自审核通过的下月起生效,可享受血液透析、血透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相关治疗、医用耗材,及必要的检查检验、辅助用药费用,有效期三年。
省内异地就医患者按照就医地月度定额标准结算。省外异地就医患者以参保地的月度定额标准为最高限额进行月度限额结算,实行就医地门诊慢特病管理。
另外,参保患者异地就医,须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应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责任编辑:印俊闻 编辑:张道玲 供稿:余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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