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常德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国家、省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中,通过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局党组坚持把推行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全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和法规科。2021年,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计划,在年初全市医保工作会议和半年医保工作会议上均对“法治医保”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强调。
2.加强学习,提升素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备内容,组建以来,坚持每季度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并在全局开展医保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医保人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能够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3.严格管理,执纪严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年初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司法部门报告上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及依法行政相关事项,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严肃党风廉政纪律,对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不良思想苗头,及时发现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组建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干部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开展
2021年,我局着力构建法治医保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市县、部门配合联动,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全面纵深开展。
1.强化考评督导。全年法治建设相关事项纳入各区县市医保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底检查考评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
2.加强普法宣传。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除每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外,把宪法法律列入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均安排了4次法治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主讲法治知识党课。在局网站及时公布部门法律法规文件和工作信息,加强普法宣传。2021年11月,举办了一期《民法典》走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局法律顾问、湖南沅澧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军专题授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
3.支持司法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做好政务公开。全面梳理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局网站链接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目前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我局网站对相关缴费标准、依据及缴费渠道进行了宣传和公示。制定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本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明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含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含联系电话)、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文件。
2.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将湖南省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医保的“居民参保、生育津贴领取、异地就医结算”等三个事项的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进行优化、精简提速。凡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3.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湘法委发〔2020〕4号)要求。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全市医保窗口无投诉举报,无违反党风、行风建设行为,对待群众耐心解释,服务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进驻窗口事项全面、授权充分、流程顺畅,无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申请材料、拖延办理时限、涉企收费不公开等情况。医保所有后台经办业务下沉前台,推进“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整合8个业务办理窗口,收集整理“一件事一次办”无差别受理收件标准指南,15个医保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均可在市政务服务网旗舰店办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取消”要求,编订完成全市和市本级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10个大项34个子项的一次性告知单。
4.加强审查监督。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审议、签署或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2021年办理承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2件)、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共计11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7件),共计16件,及时回应和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实际问题。10月28日举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联席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合理化建议10余条。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通知要求和市司法局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及时开展了涉及医保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对相关清理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2.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2021年牵头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8份,牵头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含文号、登记号等)均实行台账管理。
(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和执行了《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和“三个清单”》(常医保发[2020]18号)、“四项制度”以及“三个清单”(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网站公示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双公示”目录》、《行政执法文体公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已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含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制度的健全,细化了执法事项,明确了执法依据,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报市司法部门。
2.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为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数量上满足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的需要,局领导要求所有在编干部都要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最大程度的取得《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局(含中心)行政执法人员达到了31人;为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质量上满足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的需要,局里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参加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法制培训,并组织了一期“医疗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清单对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对其管理。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及场所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目前有8台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电脑、4个录音笔、2台打印机、4个U盘、1个移动硬盘用于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规范执法案卷。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医保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医保和司法部门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整理归档工作。我局严格落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要求,并组织执法人员到其他市州医保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学习执法经验。如在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及行政执法的法律程序开展执法,多次请教市司法局和单位法律顾问,确保案卷制作规范、标准。
二、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坚持把推行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和法规科。2021年,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和计划,在年初全市医保工作会议和半年医保工作会议上均对“法治医保”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强调。二是加强学习,提升素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备内容,并在全局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医保人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能够得到优先提拔使用。三是严格管理,执纪严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年初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司法部门报告上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及依法行政相关事项,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严肃党风廉政纪律,对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不良思想苗头,及时发现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干部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情况。2021年,我局着力构建法治医保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市县、部门配合联动,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全面纵深开展。一是强化考评督导。我局将区县市医保部门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情况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底检查考评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除每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外,把宪法法律列入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习内容,每年1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主讲一堂法治知识党课。在局网站及时公布部门法律法规文件和工作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三是支持司法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一是做好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链接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制定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本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明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含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含联系电话)、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文件。二是严格依法履职。不存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医保所有后台经办业务下沉前台,推进“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取消”要求,开展“减证便民”工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四是加强审查监督。首先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审议、签署或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其次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最后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经局党组筛选,2021年聘请湖南沅澧律师事务所李文军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以“每月上门服务+单项咨询”结合模式协助我局做好相关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执法力量无法满足法治建设的需要。虽然我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改善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整体有所提升,但仍无法从根本上满足法治建设的需要。原因分析:执法力量不足是造成医保执法力度弱、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建立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是打实医保法治建设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医保执法工作的必然。但由于医保部门编制紧缺,市本级及区县市医保部门基本上都只有1人从事法制工作,有的甚至无专人从事法制工作,加之医保部门无专门执法机构编制,只能从业务科室抽调人手开展执法工作。目前,医保部门各业务科(股)室一般为2个人,个别仅1人,保障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已很困难,更谈不上加大力度查处多发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人员配置现状与繁重的医保执法工作之间很不匹配。
(二)医保领域法治建设意识还不深。无论从日常的行政检查,还是从严格的行政处罚来看,对于医保领域的法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在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时,总还想着协商处理,法律意识淡薄。原因分析:在社会各阶层的法治意识里,还没完全接受认可医保执法这个“新事物”,还需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中营造医保领域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让每一个参保人,让全社会都关注医保领域的法治建设。
(三)执法投入力度还在待于加强。目前,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均未配备专业的行政执法车辆,相关办公用房等硬件设施均不到位,虽多方汇报争取,但还是没有妥善解决,在法治建设的硬件上还需加大投入。原因分析:主要还是各级相关部门主观上对医保系统的法治意识不强,总觉得医保领域所谓的法治就是查查房而已,没有从传统法治观念中走出来。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共同推进,强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医保一体建设,切实在医保系统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理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医保”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医保”部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推进加强“法治医保” 队伍建设。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医保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制定实施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把关力度。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医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统一规范医保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医疗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加大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机会,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讨论和教育学习,首先在医保系统内让每名干部职工心中牢牢树立法治建设的大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医保系统法治建设氛围,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医保法治建设的必要性,都关注医保法治建设。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