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第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及责任医师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湖南省第一批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54号)和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湖南省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经区县市申报,医保部门审核,现将我市第一批“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医药机构、责任医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药政策过渡期间,“双通道”责任医师可为参保患者申请特药待遇使用资格。
附件:常德市“双通道”管理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及责任医师名单(第一批).xlsx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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