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DIP试点工作简报2021年第6期(总第6期)
【工作动态】
常德市召开DIP国家试点实际付费新闻发布会
9月28日上午9点,常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实际付费新闻发布会在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召开。
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德平介绍了DIP改革的重要意义、我市DIP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我市DIP实际付费安排。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医保事务中心分别就DIP试点的重大探索价值、重点改革任务、如何强化医疗机构病案质控工作、DIP对提升参保群众医保待遇的积极影响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最后,市一医院、市一中医院、湘雅常德医院等三家先期试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事务中心签订了医保补充协议。
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做好DIP监督考核、优化支付体系、完善网络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扩大DIP试点范围,总结提炼经验,将“常德试点”推进为“常德模式”。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常德市安排部署2021年DIP实际付费工作
9月9日,常德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常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先行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湘雅常德医院三家三甲医疗机构试行DIP实际付费,结算费用类别范围包括市本级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市域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通知》还公布了2021 年常德市医疗保险基础病种目录、2021年常德市病种分值表、相关试点医疗机构系数、DIP住院费用结算办法等内容。
常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发布
9月10日,常德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常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八章四十条,对我市DIP结算适用范围、总额预算方法、病种分值与系数确定规则、月度结算与年度清算方式、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为实际付费提供政策依据。
常德市DIP基线数据体系1.0正式发布
今年9月,《常德市DIP基线数据体系1.0》正式发布,涵盖我市经济社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近三年的统计数据,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市医保基金使用、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及患者就医负担、支付比例、病种费用情况等变化趋势。通过大数据分析,划出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地平线”,找到病种赋值的“平衡点”,并为DIP实际付费后的改革成效评估提供参照。
常德市开展医疗机构病案首页书写规范及编码“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
7月26日至29日,常德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对上一轮检查情况较差的医疗机构开展病案首页书写及编码“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抽查病案首页、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对前期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病案质量整改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并结合目前各医疗机构病案首页质量、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对是否满足DIP支付要求进行了评估。
经检查,大多数试点医疗机构对上次检查问题整改力度大、效果实,病案规范化管理意识显著提高。但仍有部分医疗机构在系统建设、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病案首页填报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检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此次“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形成了情况通报,并下发至相关医疗机构,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继续加强问题整改,确保全市DIP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进展】
常德市DIP国家试点正式进入实际付费
根据国家、省试点方案部署,常德市统筹谋划、稳步推进,于9月底全面完成了DIP改革前期准备与模拟运行,正式进入实际付费。
DIP项目组基于先期确定的常德市本地化病种目录,按照前三年历史数据1:2:7的比例计算病种分值,形成了2021年常德市病种分值表。同时综合考虑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功能定位、医疗水平、专科特色、病种结构、医保管理水平、协议履行情况等相关因素,设定定点医疗机构系数。为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合理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在核心病种中筛选诊疗技术成熟、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费用相对稳定、适宜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1105种病种作为基础病种,基础病种分值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一标准,不受医疗机构系数影响。
为确保医保支付方式平稳过渡到DIP,项目组将试点医疗机构今年1-4月份病案数据导入到DIP系统中,按照已确定的病种分值、结算规则等,进行后台模拟运行。通过将DIP模拟运行结果与现行付费方式支出进行对比,验证和完善DIP分组、分值、点值和系数等的合理性科学性,持续对系统进行调试优化。
下一步,常德市将进一步完善DIP监督管理机制,逐步优化监管规则;建立DIP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各项指标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考核;强化日常数据分析,定期优化调整病种组合、病种分值与权重系数,促进支付体系不断优化。
(责任编辑:王光华 编辑:张道玲 供稿:荣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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