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常德耳鼻喉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来源: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12-14 17:05 字体:【小 大】 根据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常德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医保发〔2021〕25号)文件规定和常德市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2月14日起解除与常德耳鼻喉医院医保服务协议,本年度预留金不予返还。特此通告。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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