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住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

来源: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11-21 08:49 字体:【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在湖南省常德市稳定运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为了使您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更加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1.网上备案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在“异地就医”的“快速备案”模块,正确选择并填“为谁备案”“参保类型”及“参保地”;进入“备案信息”填写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提交。

湘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湘医保微信小程序,登录“服务平台”,可办理到湖南省内和省外的异地就医备案。

湘易办APP:通过湘易办APP,选择“服务”、点击“个人”,选择“社会保障”,进入“异地就医”模块,进入在线办理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提交。

2.现场备案

湖南省常德市市民之家二楼H区医保窗口及各区县市政务中心医保窗口。

3.电话备案

对于不习惯使用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的老年人,可通过电话备案,市本级及各区县备案咨询电话附后。

(二)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选择

异地就医到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异地就医到其他地区的,须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

(三)备案类型及需提交的资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常德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不再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含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四)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限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2.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五)备案审核时限

1.网上备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现场备案、电话备案:即时办结。

(六)咨询方式

市本级及各区县市联系电话附后(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市本级下午13:00-17:00,各区县市下午13:30-17:30)

二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如何就医

已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就医地开通跨省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可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或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4e33bb56a40048e09c6fdee436e5ec8e.png

三、申请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地经办机构按参保地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一)报销时限: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报销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支付。

(二)报销方式:现场受理,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三)报销材料: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诊断书、费用清单原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报销标准:实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相关待遇标准。

(五)咨询方式:市本级及各区县市联系电话附后。

四、温馨提示

(一)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其他情况

1.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在为急诊抢救人员办理“门诊结算”或“入院登记”时,应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对于“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2.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 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相关问题联系方式

市本级:0736-7817360(职工医保)

武陵区:0736-7177521(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鼎城区:0736-7399022(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汉寿县:0736-2852416(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桃源县:0736-6605503、0736-6605603(职工医保)   

0736-6627179(居民医保

临澧县:0736-5806629(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石门县:0736-5331927(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澧  县:0736-3247466(职工医保

0736-3147009、0736-3258463(居民医保

安乡县:0736-4338538(职工医保

0736-4388555(居民医保

津市市:0736-4217333(居民医保

0736-4227520(职工医保

经开区:0736-7313921(居民医保

柳叶湖:0736-7129121(居民医保

西  湖:0736-2821989(职工医保

0736-2824162(城乡医保

西洞庭:0736-7508022(职工医保

0736-7504644(居民医保

桃花源:0736-7070612(居民医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各区县下午工作时间为13:30-17:30)

(三)本告知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为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使得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不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提高就医的便捷性,建议您按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本告知书内容由常德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