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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起,常德核酸检测将再次降价

来源:市医保局价采科 2022-03-25 16:54 字体:【

日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最新政策通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将于2022年3月28日起遵照执行。政策调整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总费用不得超过每人次28元,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8元;“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总费用不超过1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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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湖南省内多个市州也出现了省外返湘人员散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条战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同心抗疫,共克时艰,全力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坚强防线。这其中有一股特别重要、不可或缺的力量,那就是医保力量。

近日,医保部门在继续实行原先的预付医保资金、确诊和疑似患者“零自付”、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未参保患者允许补办医保手续、救治药品和诊疗服务纳入医保、开通救治药品和耗材采购绿色通道、优化经办服务等政策的基础上,再打出一套“组合拳”,为抗击疫情充当坚强后盾。

医保抗疫新举措之一

3月23日,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价格5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12元/人次;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次20元,检测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次28元,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次8元。

医保抗疫新举措之二

3月24日,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甲类医疗服务项目政策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新增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政策执行。

医保抗疫新举措之三

3月24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明确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证号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均可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按不高于7.0元/人份限价申请挂网;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广东区域联盟集采中选产品按不高于8.0元/人份限价挂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尚未在湖南省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可在省采购平台申请直接挂网,纳入应急挂网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疫情无情,医保给力!

抗击疫情,医保是最坚实的后盾!

众志成城,胜利终将属于人民!

(责任编辑:王光华  编辑:张道玲  供稿:康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