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这样做
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8月11日,常德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税务局、银保监常德分局等7部门印发了《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举措。
方案明确了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7类困难群众的分类参保资助政策: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资助参保政策参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执行。
方案指出,要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功能,持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要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在《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出台以前,继续实施健康扶贫期间医疗救助政策。
方案强调,要依托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机制。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给予倾斜救助,确保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常德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制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解决农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着力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坚持公平普惠、分类管理,着力于充分发挥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切实提升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光华 编辑:张道玲 供稿:荣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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