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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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医疗救助 |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5-08-25 |
| 信件索引号 | 202501662 | ||
| 信件内容 |
根据《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以及《常德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医疗救助须持相关证件和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和医疗结算单据,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申请、审核、公示后按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请问:1.公示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以及病史证明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可以公示吗? 2.常德市为什么是实行定期公示(每季度未)而不是随时公示? 3.公示为什么只局限于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村的固定公示栏一般设在村委,现在的农村大部分年轻人都外出务工,村委也较远,再者村民没事一般都不会去村委,无法判断是否公示或公示只是做做样子而己,不利于监督,建议还应在救助对象所在村小组、村民经常聚集的地方或村微信群进行公示,既宣传了政策也扩大了有效监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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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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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市医保局 | 回复日期 | 2025-08-28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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